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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高校就业指导人员培训师资的通知
教毕指【2008】17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,教育部各直属高等学校:
为建设一支高水平、专业化的就业指导队伍,根据教育部、人事部、劳动保障部《关于积极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[2007]24号)的要求,按照教育部领导指示,我中心与高校学生司将开展高校就业指导人员系统培训工作,这是加强就业指导队伍建设、推进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。
为保证培训工作高质量、高水平、健康发展,我中心拟建立全国培训师资库,现请各地和有关高校推荐培训师资。各单位推荐的讲师经我中心遴选后,将聘为全国高校就业指导人员培训师资,承担相应培训工作。
各单位推荐的讲师可为高校专任教师或聘请的兼职教师,人数不限,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。请于6月30日前,将“推荐讲师信息表”及讲师个人简历发送传真至010-82331819,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gaolan@vip.sohu.com。
联 系 人:高岚 联系电话:010-82331819
附件一:推荐讲师要求
附件二:推荐讲师信息表
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
2008年6月6日 附件一:
推荐讲师要求
1、从事就业指导、心理学、管理学、教育学、社会学等相关专业工作,本科(含)以上学历。
2、有3年以上培训工作经验,进行过高校教师培训的人员优先。
3、能够承担下列相关课程模块的培训工作,包括:就业政策与综合管理、职业咨询与辅导、职业测评、就业指导课程教学、创业教育、就业市场开发、就业信息服务、人力资源管理等。具体要求如下:
l 就业政策与综合管理:了解就业形势,掌握相关的法规政策,有丰富的就业管理实践经验。
l 职业咨询与辅导:受过系统的咨询心理学训练,了解职业生涯发展与辅导的相关理论,能够进行实务操作。
l 职业测评:受过系统的心理测量学训练,了解生涯咨询的主要测量工具与方法。
l 就业指导课程培训:了解职业生涯发展的相关理论,了解就业指导课程设置的基本原理,了解教育心理学的理论与应用,有就业指导课程教学经验。
l 创业教育、就业市场开发和信息服务:了解国内外劳动力市场,掌握进行创业教育、市场开发和信息服务的方法,并有过相关的培训经验。
l 人力资源管理:有关行业、企业的资深从业人员,了解相关行业、产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,熟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,有培训经验。 附件二:
推荐讲师信息表
推荐单位名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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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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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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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 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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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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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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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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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荐理由
(包括:研究方向、
授课经历等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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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此表可复制,讲师个人简历附表后
推荐单位:
(签章): |